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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绘画构图能力的发展与指导
2013-01-11    浏览(2528)    作者:东方艺盟    来源:东方艺盟 官方网站

构图能力指绘画者在一定的空间安排和处理人、物的关系和位置,把个别或局部的形象组成一个整体的能力。构图是绘画语言要素之一,在儿童的绘画中,有着与线条、色彩同等重要的地位。同时,构图也反映了儿童认知发展的水平和特征。
Claire Colomb在分析了197名儿童的绘画作品后发现,年龄越小的儿童,其绘画作品越不能清楚表现出各形象之间的联系,即形象之间相互独立,毫无联系,画面整体感觉偏向画纸的边缘,或是毫无目的一味将空间填满。年幼的儿童常用,一种水平式的构图方式进行绘画,作品形象往往忽略了空间安排及事物的比例关系,随着儿童认知水平的提高,其绘画作品开始有了一定的空间感觉,并能表达一定的主题。从这种分析可以看出幼儿绘画构图的一个大致发展趋势:由无表现意图转向有表现意图,能把图形和线条简单组合并表现出来,而后转向有目的有意识的美术创作,绘画形象由最初的相互对立、无联系向着统一、有联系转变。
本文通过对3.5岁±3个月、4.5岁±3个月、5.5岁±3个月、6.5岁±3月四个年龄段共80个幼儿所画共240幅命题作品《人、树、房子》的分析,希望了解各年龄阶段幼儿构图能力发展的水平和特点,为教师根据幼儿已有的绘画经验进行适时、适当的指导,帮助幼儿掌握正确而简单的构图方式、形成自己的构图技巧提供可兹借鉴的依据。

一、幼儿绘画构图能力的发展
(一)形象分布能力的发展
调查表明,幼儿的年龄对画面的形象分布有着极其显著的影响。
形象分布是绘画构图的重要元素。形象分布反映形象在画面上的位置关系和形象相互之间的关系。不同的分布方式有着鲜明的直观特征,反映了幼儿空间概念的不同水平。按形象之间的关系可把幼儿绘画中的形象分布由低到高分为以下几种水平:

1.零乱式。
零乱式构图是指幼儿画中的形象不做空间安排,只是随机地把物体分布在画面上,画面没有上下之分,更无前后之别。
这一时期幼儿在作画时,常常将画纸转来转去,哪里有空就在哪里画,而不像成人或年长的孩子那样把画纸固定住;按统一的方向去画。因此,在他们的画面中我们常常看到所有的物体都是横七竖八的,失去了原来生活中的方向和秩序,有的头朝上有的头朝下,还有的歪躺着。
这时的幼儿还没有空间方向上的概念,绘画对他们来说只是一种游戏,他们更多地是满足于绘画的过程,画面的结果对他们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把想画的东西都画上,把画纸都填满。3.5岁左右的幼儿其构图方式便具有这些特点。

2.并列式。
幼儿在4.5岁左右出现并列式的构图方式,它是幼儿构图能力发展过程中的一个转折点。
并列式的构图,由一个我们称之为“基底线”的记号表现出来。从这时起,儿童用一种普通的空间关系来包含各种事物,把所有的东西(物体和人物)都放置在基底线上来表现。画面中的各种形象都与基底线垂直,头脚一致地竖立着,形象之间开始有了上下一致的方向。
这种构图方式意味着儿童开始有了一种自己是环境中的一部分的意识,同时也标志着儿童有了把物体加以相互关联的能力,具有了日常生活中最简单的方向性。在这种构图中,幼儿将物体并排摆在一起,代表生活中处于同一水平高度的物体。这时的幼儿在作品中已表现出一定的空间关系意识,我们看到,他们常把太阳、鸟、气球画在纸的上方,把小草、小鱼、小河、小花画在纸的下边。
但是这种构图还不能很好地区别出物体的远近、前后,因此有的学者把这种没有层次感和深度关系的构图方式称之为“垂直式”或是“竖式空间”的构图方式。
并列式构图是幼儿期的主要构图方式,调查发现,直到6岁左右还有三分之—左右的儿童采用这种构图方式。

3.散点式。
和并列式那种只有上下高低而没有远近前后的构图方式相比较,散点式构图已摆脱了地平线,开始表现出物体的离散关系,即物体向着四面八方离散开去。幼儿往往将整张画纸作为地面来表现作品中的形象,构图开始具有层次感。
也就是说,在这种画面上同时存在着竖式空间和水平空间。从作品中我们看到,散点式构图中形象与形象之间比较松散,空间感比较强。这种构图一般出现在并列式构图之后,调查中,5.5岁组约有10%的幼儿采用这种构图方式,6.5岁组约有15%的幼儿采用这种构图方式,散点式构图的出现表明幼儿的认知水平又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4.遮挡式。
这种形象分布方式是幼儿最高水平的构图形式。但是只有很少一部分幼儿能达到这个水平。
在此之前的所有构图都有扣个特点,就是形象与形象互不遮挡,因为“他们认为,每个图形都应该有其自己的空间。这样,在绘画时,儿童总是有意无意地避免所画的图形之间发生相互遮盖或重叠。随着年龄的增长,儿童逐渐会运用图形间的相互遮盖来表示深浅远近的关系。”(朱家雄,林琳.学前儿童美术教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47)
另外,幼儿在构图时,并不是从一个固定的角度去看物体,他们常常把从不同角度看到的物体在一张画中呈现出来,因此我们看到幼儿的画面中有多个“视点”。
运用图形之间的相互遮盖或重叠的绘画表现方式是随着幼儿空间概念的发展而出现的。遮挡式构图的出现表明幼儿开始从一个固定角度出发去表现物体的空间关系。我们知道,从一个固定角度看物体就有了前后关系,而前面的物体势必要遮挡住后面的物体。让一些形象部分的遮挡住另一些形象,使能表现出物体固定角度上的前后关系。如果说散点式构图更多体现了儿童画其所知,那么遮挡式构图更多地体现儿童画其所见。

(二)处理形象主次关系能力的发展
形象主次关系体现各种形象在画面中如何分化成主体与背景的过程。不同年龄阶段的幼儿在处理画面中形象主次关系时有水平上的差异。形象的主次关系的处理与形象分布方式的发展密切相关,同时也与幼儿对事物之间关系的感知和理解以及组织形象的能力的发展紧密相连。

1.罗列形象。
处于该水平的幼儿,常常将事物看作是独立的个体,儿童。表现出来的各个物体在空间关系上实际上都是孤立的,各个物体之间好像彼此没有什么联系,相互之间也不发生任何影响。因此,其绘画具有“列举”的特点。在他们的作品中,幼儿只是把一些自己认为重要的、印象较深刻的、与自己有着某种感情上的联系的物体一一罗列在画面上。这种表现形式,通常出现在3.5岁至4.5岁幼儿的作品中。

2.以空间关系安排形象。
关于秩序和相关的概念,是4.5岁以后的儿童发展起来的最重要且最基本的空间经验,这种水平的概念包罗了他自己、树、房子和整个环境。因此,他们在绘画时开始使一个事物与另一个事物发生相互的联系。最初,儿童是以十分简单的方式来处理事物之间的关系的,这种方式仅仅满足于空间位置中“上下”的准确性,还不能正确地掌握上下、前后、左右三度空间,如:岛与云朵在天上,人与植物、建筑物在地上等。此时,幼儿的作品中各形象在画面上都显得同等重要。
这种构图形式较“罗列形象”,在空间知觉上有了很大的提高,开始出现了二维的构图形式;画画内容也显得更为丰富,更有条理。
调查显示,4.5岁后期、5.5岁至6.5岁的幼儿大多处于该水平阶段。

3.形成主题与背景。
5.5岁后期的幼儿在绘画时开始出现这种构图形式。在这一水平幼儿的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在空间关系里存在明确的秩序”。儿童开始注意到了特殊的环境,用不同的方式来处理不同的环境,作品中的主要形象通过增加细节、加以装饰等被描绘得更加突出,从而成为画面的主体。此时的作品开始有了一定的主题,且所画形象都与主题有关,画面内容丰富,画面上,一些形象成为主体,另一些形象则构成背景,并有简单的情节。

二、教师对幼儿构图的指导
教师在指导幼儿的应根据形象的分布和形象的主次关系发展的水平和特点进行。

(一)对小班幼儿绘画构图的指导
由于该阶段幼儿在观察事物时没有明确的目的,观察的顺序比较紊乱,常常是碰到什么看什么,而且只看事物的粗略轮廓,因此在构图上呈现出比较典型的零乱式。
从形象的主次关系看,小班幼儿常将物体一个个罗列在纸上,且这些物体都是孤立的,画面上布满了各个毫不相干的形象,并且这些形象都偏向于纸的边缘;这是因为他们在画画时常常边画边转动纸张所造成的。“他满足于事物与表现所建立起来的关系,他完全满足于表现本身,他并不在意物体之间是否发生关系。在儿童最早的绘画里,物体在空间里的相互关系并没有任何法则。”(罗恩菲尔德著,创造与心智的成长.王德育译.湖南美术出版社,1993:112)
根据该阶段幼儿构图能力发展的水平和特点,教师可通过以下几方面来指导幼儿:

1.鼓励幼儿大胆地作画。
   对于刚入幼儿园的幼儿来说,能大胆地在画纸上自由、自在地进行表现,便是一个好的开端。
由于该阶段部分幼儿还处在涂鸦后期,因此,教师不必苛求幼儿画出像样的东西来,而是要鼓励幼儿大胆画画,让幼儿在看看、想想、玩玩的过程中进行绘画表现。小班后期可引导幼儿在观察的基础上表现单一的物体。

2.有意识地引导幼儿观察。
儿童天生就是艺术家,教师应引导幼儿用自己的眼睛去观察世界,用自己的心灵去感受世界,从而用儿童自己的语言去表现世界。这一时期的幼儿已开始尝试运用自己掌握的图形大胆地表现物象,教师应引导幼儿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多观察,帮助幼儿建立起象征符号与现实中各种事物之间的联系,从而积累起较为丰富的视觉经验和情感经验,为艺术表现打下基础。

(二)对中班幼儿绘画构图的指导
该阶段的儿童对外在世界发生关系的事实已经表现出了较高程度的社会意识,他们不再专注于自我,而是显示出他们对外在事物的兴趣,但这种兴趣可能是十分片段的,并没有特别的秩序,或是这种秩序可以由感情的意义来决定。然而在这个阶段幼儿的作品中,我们已经看到,他们不仅表现了自己和事物间感情上的关系,同时还表现了一种空间关系。
从构图上看,此时幼儿的作品中,往往不止一两个形象。他们把这些形象以排队的方式放置在基底线上,形成并列式的构图方式。他们已有了初步的表现目的,虽然画中的形象并不都与主题相关。他们也不太注意物体之间的大小关系,但已开始试图表现物体之间的空间关系。这一阶段的幼儿在形象的分布和形象主次关系的处理上,其能力有了一定的提高,教师可通过强调下列活动来指导幼儿构图:

1.通过多种形式观察物体。
由于此时的幼儿已经开始表现出事物的空间关系,因此教师应引导幼儿多注意观察、积累生活经验,让幼儿比较物体在不同空间中的关系。同时,还要引导他们把不同的事物联结起来,从单一的表现,过渡到表现一定的情节。
“写生”是一个培养幼儿空间知觉能力的有效方式,在写生之前,教师要引导幼儿观察自己所看到的物体的空间位置,然后用绘画的形式表现出来,让幼儿了解同一物体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观察和描绘。

2.进行简单的构图练习。
教师通过提供给幼儿与主题相关的各种单张图片,如人物、交通工具、动植物、建筑物等,让幼儿根据主题进行构图。随着年龄的增长,中班后期,教师可提供部分图片,其余的由幼儿添画来完成。

3.通过情感体验来表现空间关系。
罗恩菲尔德指出:“第一个空间关系通常是透过感情来体验的,因此,有关主观关系的经验,是具有刺激性的,如‘你喜欢洋娃娃吗?’‘画你自己跟洋娃娃。’在这类绘画中,我们可能看到,儿童与身外的物体间并没有关系,而儿童和洋娃娃的感情关系则清楚地表现出来,这种反应显示了,在早期阶段里,空间关系相当受到价值判断的支配。”
因此教师在指导时应尽可能地使幼儿所画内容和其生活经验、情感体验相联系。

(三)对大班幼儿绘画构图的指导
进入该阶段的幼儿出现了散点式构图,大班后期,有一部分幼儿已能用遮挡的方式来表现物体之间的关系,在形象的主次关系上,能以空间关系来安排形象,并形成主题和背景。因此对他们在绘画构图上应该提出更高的要求,教师可通过强调下列活动来指导幼儿构图:

1.进行情节画的创作。
如果说中班幼儿的画面还停留在把所画物体一字排列在基底线上,只有简单的太阳、小树、花草、小鸟作为背景的话,那么到了大班以后,孩子们便逐步开始使自己所画的人、物都能围绕着绘画的主题,这个阶段的幼儿画具有一定情节,因此教师要鼓励幼儿把自己表现的人、物与周围的环境联系起来,在充分观察体验的基础上,借助绘画形式表达自己独特的视角。

2.开展多种形式的构图练习。
可运用合成、连画等形式进行构图练习。合成在美术活动中的运用就是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基本图形(包括点、线、面、体等)作有意义的联结,从而构成一幅完整的作品的过程。如把废旧的图书、广告纸上的图片剪下来,根据主题进行重新组合,并添加一些内容,使其成为一幅完整的画。
连画活动是指首先由一幼儿设计一主题,例如题名为“快乐的幼儿园”的连环画,他先完成第一张画,然后由另一幼儿完成第二张画,再由第三个幼儿完成第三张……直至整套连环画完成。

3.通过欣赏感受大师作品中的构图形式。
在幼儿积累了一定的构图经验后,可以让幼儿欣赏一些大师的作品,如马蒂斯、奥基弗、凡高等的作品,从中感受不同的构图形式所带来的各异的视觉效果,以此了解相同的主题可以有不同的构图方式,不同的构图方式会产生不同的视觉效果。在欣赏和吸纳大师作品的过程中,幼儿绘画构图的形式会变得丰富多样,逐渐发展自己的构图技巧。
总而言之,指导幼儿构图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幼儿构图能力发展的不同阶段都有其特殊性,同时还存在着个体差异性,因此教师应根据幼儿绘画构图能力发展的水平与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从而发展幼儿个人的构图技巧。

标签:幼儿,绘画,构图能力,发展,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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